解读羌族建筑文化的人文内涵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7日 17:50:49    作者:网络

  羌族建筑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功能多样化,在长期不断的对建筑改造中逐渐形成了完美的体系,具有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今天,一起和小编来解读一下羌族建筑文化的人文内涵,更加深入体系的了解中国建筑文化


  羌族建筑的文化内涵分析
  羌族的建筑文化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兼蓄多种文化和建筑样式的有益因素,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对外来文化的吸收,在效仿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必要的改造,体现出羌族建筑文化极大的包容性和杂糅性特征,功能合理有序,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在我国传统建筑文化中具有独特和重要的地位。

  (一)与生存、生活的关系密切
  羌族建筑形式多样,以碉楼、石砌民居、碉巢、土屋和板屋为主要建筑形式,石砌房占的比重最大,其中碉楼最具特色,是羌族生存观的主要物化形式,成为羌族艰辛历史经历的见证。

  1、与生存关系密切的碉楼
  《后汉书·西南夷传》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至地节三年夷人以立郡赋重,宣帝乃省并蜀郡,为北部都尉,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众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按:今彼土夷人呼为雕也)”,“‘邛笼’,即今羌语,碉楼之意”。
  碉楼是羌族建筑中一种特殊的空间形态,是羌族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之一和骁勇民风的历史见证,在长期的实践中,以碉楼为中心,形成羌族独有的建筑布局。
  早期碉楼的功能主要用于战备,各寨中碉楼的排列多成“Z”字形,达到提前防御和隐蔽御敌的目的,还可将宝物藏于碉楼之中,有效地防备山匪、强盗的抢掠,在冷兵器时代曾发挥过巨大的作用。
  碉楼形式多种,有四角、六角、八角等,茂县的黑虎羌寨甚至有十二角的碉楼;各地碉楼的高度20~30米不等,最多的有十三、四层。碉楼有不同的种类,有哨碉、战备碉、风水碉等,哨碉放哨,战备碉御敌,风水碉祭祀,功能各异。用作祭祀的碉楼,有一定的神圣感,是族群的象征,与通天柱、生命树有相似之意,是羌人的一种“图腾”。碉楼还是全寨的最高点和中心点,是在寨内判断方位的指示标志,
  在结构上,有的碉楼单独修建,有的与住宅结合修建,空间形态优美。各层的四面墙上有外小内大的斗窗,既可用来采光,更主要的功能是在战斗时作为射击孔,由于斗窗结构上的内大外小,外面的敌人很难对隐藏在碉楼内的羌人构成威胁,而羌人则可以有效地杀伤敌人,设计匠心独具。有的碉楼还辟有半地下室,可贮存粮食,还有的碉楼设计有小的出口,与阴沟、暗道、主渠相通,战时可作逃生通道。由此可见,碉楼的每一处设计均以生存为基点而展开。
  如今的碉楼已无战备之用,过去的防御功能已被贮存和居住取代,理县桃坪羌寨的碉楼更已被开发为旅游中的观光景点,在新时期实现了功能转换。

  2、空间分配合理、陈设功能明确的民居
  羌族建筑技巧高超,就地取材,以石块拌以当地盛产的黄泥砌成,牢固坚实。在羌族史诗《羌戈大战》中,就有关于建筑的生动描述,如“如乌山上采青石,青石块块作墙面;木西岭上砍铁杉,铁杉作柱又锯板”,“九沟里头砍木头,九匹山上背石片;九沟清水调泥巴,羌人重把碉楼建”等。
  (1)合理的空间分配
  羌族民居至今仍为为“干栏式”结构,普遍的高度为三层。建筑的第一层,为牲畜圈和厕所,还可堆放柴薪(现在河谷地区也有在菜地中建牲畜圈,但半山和高半山地区依然保持原始风貌),功能单纯实用;第三层为储藏室、晒台和罩楼,如猪膘肉、油饼、香肠等食品都悬挂于第三层,可利用第二层火塘的烟熏防腐。外面为晒台,可以晒放玉米等农作物。
  人居的第二层,传统的室内空间划分主要依据神龛、火塘、中心柱在主屋对角线上的标准进行分配。由于历史上的不断改造或扩大,传统的尺度规范逐渐被放宽,为工匠们提供了改变这种传统规则的自由,既随意又合理。
  羌族堂屋一般都分为两部分,进大门为外间,右边为楼梯,可达第三层的仓房和晒台。主屋位于左边,有门,面积大小不等,呈正方形或长方形。
  以桃坪羌寨的龙小琼宅为例,主屋神龛位于主屋门对面墙的夹角处,神龛下设火塘,由于主屋宽度的原因,火塘的旁边是由两根并列的中心柱组成,柱间立板,与外间的中柱成一条直线,自然地将主屋与厨房分割。主屋有门通往其他卧室和房间,卧室位置略高于主屋,构造简单,均为木板隔成,整栋住宅结构复杂,错层、夹层众多,并很好地运用了共享空间,体现出一种设计初的智慧。
  龙宅第二层的空间分配以主屋为中心,突出了主屋是家人活动的重要场所的地位;门厚实沉重,陈设丰富集中,从主屋才能进入各个卧室,且夹层、错层众多的设计,则体现出主屋的神圣性和羌人性格中的神秘性和封闭性特征。
  (2)功能明确的陈设

  “挂火炕”还具有其他功能,如逢年过节时可在上面烧香祭拜,平时可将制作农具的木料放在上面,利用火塘的温度将其炕干,可使制成的农具不会变形,一举多得。
  汶川县的萝卜寨的火塘形式是个例外。萝卜寨火塘没有三脚铁架,而是直接在地板上挖坑,用泥围砌成一圆灶,中间留洞,在圆灶周围包上湿煤,利用温度将湿煤炕干,需要时揭下一块填入灶中,保证灶火一直燃烧。火塘上方没有“挂火炕”,仅吊几根铁链,可用来悬挂各种炊煮器,与其他羌寨有明显区别。对于这种火塘形式出现的原因,据当地村民马青华解释,由于铁制三脚架成本较高,而萝卜寨附近的山上煤炭资源较为丰富,成本很低,因而出现了这种火塘。
  神龛也是主屋中的重要陈设,其功能更多地体现在精神生活方面,将在下文中详述。橱柜也是主屋陈设中的一个主要内容,以神龛为中心向两边成直角展开,均为开放式结构,规模大小不等,用来放置杂物和生活用品,功能单纯。橱柜也是羌人审美需求的重要表现区域,如龙小琼宅的橱柜分三层,高约2.8米,长约4米,橱柜的上檐为一组“龙凤呈祥”的木雕,龙凤之间为一“阴阳鱼”图案,做工较为讲究,汉化痕迹较为明显。橱柜下部空间较大,可摆放水缸、米桶等杂物。
  其他房间的陈设,每户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性较大,条件好的人家专门辟有用来跳舞、烤羊的房间,有的还在墙上挂上如羊皮背心、蓑衣或兽皮、在门头上挂经过处理和描绘的牛羊头作装饰,体现出一定的审美情趣。
  羌族住宅的空间分配和陈设特点,在保持民族本元文化特征的前提下,如主屋的空间分配和结构基本相同,神龛、火塘、中心柱、橱柜等必不可少,其他房间的空间分配和陈设则各具特色,特别是具有现代文明特征的陈设越来越多,这与新一代羌人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汉文化的正规学校教育,文化的趋同性越来越强有直接的关系。

  (二)精神慰籍功能的作用明显
  羌族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民族,至今仍保留有万物有灵的灵物崇拜。在羌族的建筑文化中,含有比较浓厚的多神崇拜思想,并在多方位有所体现。

  1、火塘
  上文已述,火塘是羌人家庭生活的中心,是家庭中最神圣的区域,羌人日常的生活都围绕火塘进行。羌区气候寒冷,过去因为取火困难,因此火塘终年不灭,称“万年火”。最初的火塘由三块白石垒制而成,底部凿成圆火塘,“三石顶一锅”,用来烤羊、烧煮、取暖等,这种习俗与羌族历史上游牧生活的经历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羌族的火塘具有神圣的内涵,虽然早期的三块白石被现在的铁制三脚代替,但内涵相同,分别象征着三尊神,即火神,由于火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羌人形成了火神崇拜的传统,后来又吸收了汉族灶神的概念,使火塘的地位更加崇高;男宗神,即祖宗神,羌语称之为“活叶依稀”;女宗神,又称为婆婆神或媳妇神,羌语称之为“迟依稀”。
  由于火塘的特殊性,因此围绕火塘,产生了很多禁忌,如不可从火塘上跨越,不可在火塘旁作吐痰、放屁等污秽之事,体现出火塘的重要地位及羌人对火塘的敬畏崇拜心理。
  火塘既是羌人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具,又是羌人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是羌人与祖先、神灵间沟通的桥梁,受到了羌人的膜拜,并且还是体现羌族社会凝聚力的标志。随着现代文明的进入,火塘的神圣性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弱化的趋势,如茂县曲谷乡河西村就出现了四脚的火塘支架,当地人解释其原因是这种支架承重的力量更大。但抛弃了传统的三尊神,对功能性的注重超越了火塘的本元文化特质,这也间接地说明民族传统文化地位的削弱。


  1、等级秩序在官寨建筑中的体现
  中国封建制的社会政治秩序,皇帝拥有绝对权威,等级森严,社会伦理道德关系划分出上下、尊卑、主从等关系,反映在建筑上,处处以等级化、秩序化的布局来表现统治者的权威。
  这种强调等级秩序的伦理思想在羌族的官寨建筑有明确表现。羌族的官寨为土司的住宅,土司制度在羌族历史悠久,直到解放前,土司在当地还享有绝对的权力和权威。空间复杂、形态壮观的官寨建筑就是土司权力和权威的物化形式。
  目前羌区仅存三座官寨,分别是茂县曲谷乡河西村的王泰昌官寨,由藏族所建的羌区境内最大的瓦寺土司官寨,理县甘堡乡藏族桑梓侯(桑福田)官寨。本文以茂县曲谷乡河西村的王泰昌官寨为例进行分析。
  河西村有四寨,呈三角形布局,官寨位于三角形中心的一缓坡上,四寨围绕,远看如一座城堡,凸显出主人高贵的身份。
  整个官寨面积约600平方米,高约有20米,分六层,外部为石质结构,内部除墙体外基本为木质结构,兼有汉、藏、羌族的建筑特点。官寨平面呈正方形,坐西朝东开门,但底层平面因分台构筑不完整,且又为畜养空间,二层大门实际为是坐北朝南。从二层进门为一天井,与汉族建筑中的天井相似,既可采光,也可排烟。每层有专门的木制涧水槽排水,对细节构件的处理手法细腻。内部采取石砌与木构相结合的空间分割手法,石砌墙既分割主要空间又起承重作用。楔入石墙体的木梁,均取“5”数,如5寸,1尺5寸等,据当地人解释,“5”是“武”的谐音,是羌人尚武精神的表现(笔者认为,官寨建筑中对“5”数的运用,可能应该还含有一定的礼法规范,这是因为,土司制度肇始于元代,盛于明清,明清正是汉文化对羌族深入影响的时期,这个时期的土司在羌区具有非常崇高的地位,是羌族的权力中心,虽然是受属中央政府节制,但也接受了汉文化的洗礼,因此,在很多方面,均以汉文化的规范为准则,对“5”数在官寨建筑中被广泛运用,就是汉文化影响的一种反映。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5”数具有特殊的地位,在《周易》的六爻中,“5”数即处于上卦(外卦)的中位,有得中为吉的含义;“5”数在阳数中又处于居中的位置,有调和之意,在东、西、南、北、中这五个方位中,“5”代表中央。中国古代称帝王为“九五之尊”,即融合了“九”的尊贵和“五”的居中调和之意,既得中又得正,在吉祥程度上,甚至超过了“上九”,从而成为帝王的象征。因此,官寨居于整个村落的中心位置,在汉文化中体现地位和等级的“5”数被广泛运用到土司的官寨建筑之中,就比较容易理解,从中可窥察出土司对汉文化中等级秩序观念的重视和潜意识中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统治欲。以上分析属于笔者推测,还有待在以后的进一步考察中作深入研究)。其他如在隐蔽处和拐角处留有斗窗状射击孔等细节的设计,则更突出土司在羌族社会中的崇高地位。
  整座建筑围绕天井展开,房屋众多,布局合理,空间充裕,门、窗、围栏均为木质,每扇门及围栏上都有木雕装饰,镂空雕、浅浮雕等手法并存,汉文化特征明显;窗户狭小规整,尺寸一致,不同于一般羌民的窗户,从表面上看,有藏族建筑风格的影响(河西村所处的曲谷乡毗邻黑水藏区,相互之间的交流甚多),但从深层次分析,严谨统一的尺度与上文所分析的“5”数在官寨建筑中的运用具有同样的含义,都透露出羌族上层人物潜意识中对法度和权力的追求,具有很强的政治伦理观和尊卑有序的等级秩序观内涵。

  2、一体化的建筑布局所表现出的群体意识
  “在我国的传统道德主要是儒家伦理中,十分重视以社会为本位的整体主义精神,这种观念和精神表现在伦理观上就是强调群体意识,注重整体秩序,主张个体应以群体、大局为最高价值取向,在既有的人伦秩序中安伦尽份,维护整体‘和谐’”。
  羌人历史上久经战乱,被迫迁移至岷江上游之后,因地理原因,分布零散,为防御外敌,每个羌寨内部都形成了很强的凝聚力,精诚团结成为羌族的民族性格,其民居布局与其民族性格一致,强调整体,群体意识感强烈。
  羌区的大部分羌寨,均依山而建,沿等高线布局,从外观上看,整体连贯;从内部结构看,每户的房屋也由大大小小房间穿插相连,构成整体。很多羌寨,户与户之间有过街楼相通,过街楼如同“纽扣”,将每户有机连接,使全寨呈现出一体化的整体建筑布局,并因此形成多个暗道,平时为羌民沟通提供方便,战时则成为地道,有很好的隐蔽功能,而对于对手又如迷宫,可以有效地打击敌人,如理县的桃坪羌寨、蒲溪乡休溪羌寨、理县增头羌寨等的布局就具有这种特点。
  一体化的村落布局一般是围绕碉楼展开,不过也有例外,如汶川县萝卜寨因为建筑材料上原因,没有碉楼,但共用空间的广泛运用,整个村落依然呈现出一体化的整体布局。羌族建筑围绕碉楼展开布局,突出碉楼,并不是强调某种个性意识,而是因为战备的需要,是生存观决定下的群体意识的表现,与汉族传统建筑重视向平面展开的群体组合,采取中轴对称的严谨布局有本质的区别。羌寨的村落布局看似随意,但因以碉楼为向心点,依托过街楼的连接,散而不乱,体现出注重群体意识的伦理观念。

  3、尊祖崇上思想在单体家庭中的体现
  祖先崇拜是羌族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并被上升为一种宗教思想。明清以后,羌族的本体伦理思想与汉文化中的伦理宗法制度融合,使羌族社会的伦理思想内容更加丰富。
  白石崇拜是羌族宗教中最重要的内容,白石是所有神灵的化身,羌族碉楼和民居的顶部,都放有几块白石,代表着天、地、山、火等诸神,逢重要节气,燃烧柏枝,进行祭祀,体现出崇上的伦理思想。
  尊祖是羌族社会生活中的根本伦理。羌族的尊祖崇拜,大致分为三类:始祖、远祖和近祖崇拜。始祖和远祖崇拜,属于村寨或地区性的氏族或部落的集体祭祀,对近祖崇拜主要在室内的日常祭祀中进行,即敬家神。
  长辈在羌族社会中地位崇高,不论婚丧节庆、分支分家,还是财产继承、调解纠纷等大小事宜,长辈都具有绝对的权威,这里既有氏族社会的遗存,也具有浓厚的宗法色彩。
  神龛中所供奉的家庭保护神和祖先神位,是传统伦理思想中“孝”的体现;火塘三脚分别代表男女宗神和火神,则蕴涵有对祖先生殖和繁衍的崇拜和感恩心理。
  主屋中的火塘上方为祖神圣地,是最尊贵之位,只有老人、长辈才能入坐此位,而晚辈若随意坐此位,则被视为对祖先的大不敬。围绕火塘产生的各种规范和禁忌,都说明羌族社会对伦理道德思想的重视。
  对于中心柱的崇拜,前文已述,与火塘、神龛一样,同样也具有很强的伦理道德内涵。
  综上分析可见,虽然如今羌人对神龛、火塘和中心柱的崇拜敬畏已经演化为宗教活动,名为祭家神,其本质还是一种祭祖心理,仍然具有深沉的伦理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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