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侗族大歌的保护与宣传策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11:35:03    作者:网络

  侗族大歌与侗族同胞的生活密切相关,已经成为该民族最著名的文化符号!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样的艺术形式也面临着时代的冲击,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熟悉和关注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反而追逐其他的东西。那么,要怎样传承和发扬自己的文化呢?就请随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侗族大歌的保护与宣传策略
  侗族大歌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2年-2004年;第二阶段是2006年,侗族大歌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三阶段是2008年6月到现在,侗族大歌第二次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次申遗,尽管在申报中力尽所能,但由于特殊的中国国情,侗族大歌最终没有被选为2004年中国政府向联合教科文组报送的中国唯一的、有效的候选代表作品,排在第六位,令人十分遗憾。但是,通过侗族大歌申遗工作,使侗族大歌这一人类天才的杰作,得到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和评委的高度认同,侗族大歌的魅力已享誉国内外、海内外。也达到了我们提出的“借申遗之路、扬大歌之名”的目的。
  2005年,由黎平县向省申报成省名录,又由贵州省向国家申报,侗族大歌成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8年9月起,再次开展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由省文化厅文化遗产保护处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持,组织了有关专家对申报文本进行撰写,经过一个多月的辛勤劳动,终于按时将申报材料送出国门而且得到秘书处的答复,认为材料过关,可以提交委员会附属机构审查。2009年9月委员会审议申报材料并做出决定。
  以上情况表明,经过八年来的努力,侗族大歌申遗已经看到曙光,黔东南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夙愿即将实现。
  根据申遗工作的要求和中国政府对联合国做出的承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报送的材料还要经过联合国有关组织的检验,也就是说还有最后一道坎还要跨过去。

  我建议:全州范围内开展关于侗族大歌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把以下几个方面作为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对侗族大歌文化价值的再认识
  “侗族大歌”是多声部、无伴奏、无指挥的侗族民间合唱歌曲的总称,包括大歌、声音歌、叙事歌、童声歌、踩堂歌、拦路歌。其声部组合原则为“众低独高”(众人唱中、低声部,领唱在高声部),和声多为4度、5度结构,部分为3度、大2度结构。其鲜明的艺术特色是多声部、无伴奏、无指挥。其传承方式是歌师教歌、歌班学歌、全民唱歌。它是侗民族生产、生活、哲理、道德、智慧的载体,传递着侗人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人伦礼俗、智慧精髓等至关重要的文化信息,在塑造侗民族以人为善、团结和睦的民族性格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二、相关缔约国和社区、群体或个人的承诺
  如果侗族大歌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侗乡社区人民意愿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缔约国中国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循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按照侗族传统习俗教歌传歌,竭尽全力存续侗族大歌。在采取措施维护侗族文化传统的同时,推进表现形式多样性的创造,寻求以适当的方式促进文化开放步伐,愿意把本民族千百年流传下来的这一优秀文化遗产,奉献给全世界人民,让全人类共同享用。中国政府支持侗族社区民众保护遗产的努力,已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通过民众与政府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珍贵、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侗族大歌得到切实认真的传承和发扬。

  三、侗族大歌申遗是社区的参与和认可
  1、侗族大歌申遗是有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
  2001年,侗族地区歌师,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得知申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信息,主动到县里要求把“侗族大歌”申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表示侗人的申报决心,2002年10月, 2万余侗人聚集黎平县城举行侗族大歌节,2万人同唱“侗族大歌”,场面壮观。同时,还推选出本民族代表人物编制申报材料,从此开始了申报工作。
  2008年,为支持“侗族大歌”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侗人又在“侗族大歌”核心区的黎平、从江、榕江三县的20个乡镇近300个村寨连续开展唱“侗族大歌”活动,表达了侗人对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强烈愿望。根据广大侗人的愿望,贵州省文化厅还组织和邀请了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学院、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贵州大学等相关各方编制申报材料。
  2、侗族大歌申遗在知情情况下事先自主认可。
  侗族大歌流行地区的侗族人民对侗族大歌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知情情况下事先自主认可的。侗人认为,“侗族大歌”符合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条件,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侗族大歌”保护起来,传承下去的有效途径。他们创造条件,积极主动要求申报,并委托“侗族文化促进会”对此进行了事先自主认可,吴品先、吴玉莲等歌师签名认可。
  为侗族大歌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贵州电视台重新制作了音像资料片;贵州大学、贵州民院专家学者帮助翻译;很多方面、很多同志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默默的奉献。

  四、侗族大歌申遗成功有助于保证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提升认知度和促进对话
  侗族大歌一旦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就能更好地向世界提供又一种文化发展模式,反映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侗族大歌”以其非凡的“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合唱艺术魅力,见证人类的创造力。其可见度极大地提高后,将更加激发侗人教歌学歌唱歌传歌珍爱侗族大歌的热情,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得到保护存续和弘扬。由于侗族大歌具有与众不同的艺术价值和社会功能,世界各国各族人民就会从侗族大歌这个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兼备的文化典型中得到启迪,其保护措施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一种参照,从而促进人们对世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侗族社区一致认识到侗族大歌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整个侗族的光荣与责任,是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和侗人艺术创造力,将有助于侗族社区侗人群体或者个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会更加自信团结,更加和谐相处。
  “侗族大歌”一旦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侗乡将成为世界遗产地和世界文化观光的目的地,侗族大歌将成为人类和平与友谊的纽带和共同心声。

  五、黔东南最近和现在为保护遗产所做的努力
  侗族对大歌历来十分珍爱,侗族大歌流行地区呈现出“歌队多、节日多、听众多、赛歌多、传歌多” 的景象。2005年5月,侗族大歌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更加激发了侗人对文化遗产的热爱之情,既“藏歌于民”,又“传歌于世”.社区群众多次携侗族大歌参加国际国内的重大演出和比赛,获得极高的荣誉。事实证明,“侗族大歌”不仅是属于侗族的、中国的,也是属于世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侗乡各级地方政府充分尊重侗人的意愿,制定和颁发了相关文件,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目前共命名各级侗族大歌传承人300多人。 “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侗歌之乡”.并在中、小学校实施侗族大歌进课堂,让侗族孩子在学校学习侗族大歌。
  遗产项目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专门设立了“侗族大歌曲目收集开展了大歌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尽管如此,强势文化的冲击和遗产地滞后的经济、落后的交通等因素对侗族大歌的保护、弘扬有一定的制约性。

  六、 黔东南提出的保护措施
  侗族大歌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将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加大对侗族大歌保护、宣传、推广的力度;侗族地区各级政府、各部门也将按照精神和有关要求,尊重遗产地人民的意愿,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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