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论干支
    一、论干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阴太阳。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动气所结也。 阴阳之说
  • 二、论阴阳生死(附论日主强弱)
    二、论阴阳生死(附论日主强弱) 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王墓绝分焉。 生旺墓绝之说,由来甚古。《淮南子》曰:春令木壮,水老,火生,金囚,土死;《太平御览-五行休旺论》曰:立春良旺,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废,坎休云云
  • 三、论阴阳生克
    三、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亦相克而成。生而不克,何以能循环迭运而不穷。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使外之所发泄者,收藏于内,是杀正所以为生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
  •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与十干合而不合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与十干合而不合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 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十干之化,以甲乙丙丁戊配己庚辛壬癸,后天之道,故始于土而终于火,以质而语其生之序也。盖
  • 五、论十干有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五、论十干有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便作旺论,失时即作衰看,固属至论,然亦要活参。盖五行之气流行于四时,犹十干各有专令,亦有并存者在。如甲乙在春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尝绝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实则春土何尝不生万物。 四时之中,五
  • 六、论刑冲会合解法
    六、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之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巳酉丑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实分而言。斜对为冲,掣肘之意也。三方为会,支困之意也。并峙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义,姑且阙疑,不知其所以然,于命数亦无害
  • 七、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以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刃劫,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财、官、食、
  • 八、论用神成败救应
    八、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何谓成?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财旺生官,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帖,两不相克,财格成也。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
  • 九、论用神变化
    九、论用神变化 用神即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
  • 十、论用神纯杂
    十、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则吉,杂则凶。 用神纯则气势纯一,而能力易于发挥;用神杂则牵制多端,而能力不显。《滴天髓》云:一清到底显精神,管取平生富贵真,澄浊求清清得净,时来寒谷亦回春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 如辛生寅月
  • 十一、论用神格局高低
    十一、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无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
  • 十二、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十二、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八字之中有败,必是带忌,忌化为喜,则因败而得成矣。败中有成全凭救应,救应化为忌,则因成而得败矣。变化起于会合,而会合须看其能否改原来之气
  • 十三、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十三、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论命惟以月令用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用神须得时乘气,譬如夏葛冬裘,得时则贵。然亦有用神虽乘旺气而下贵者,则受气侯之影响。故取用神,于扶抑之外,必须参
  • 十四、论相神紧要
    十四、论相神紧要 月令即得用神,则别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辅我用神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则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则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变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 相神又名
  • 十五、论杂气如何取用
    十五、论杂气如何取用 四墓者,冲气也。何以谓之杂气?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谓之杂气也。如辰木藏戊,而又为水库,为乙余,三者俱有,于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会支,取其清者用之,杂而不杂也。 金木水火,各旺一方,土居中央,无时不旺,而寄于四隅,辰戌丑
  • 十六、论墓库刑冲之说
    十六、论墓库刑冲之说 辰戌丑未,最喜刑冲。财官入库,不冲不发。此说虽俗书盛称之,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夫杂气透干会支,岂不甚美,又何劳刑冲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岂非偏财?申子会,岂非印绶?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冲,财格犹不甚清也。至于透壬为印,
  • 十七、论四吉神能破格
    十七、论四吉神能破格 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当,亦能破格。 官煞财印食伤,乃五行生克之代名词,以简驭繁,并寓刚柔相配之义,故有偏正名称。无所谓吉凶也。合于我之需要,即谓之吉,不合需要,即谓之凶。成格破格,系乎喜忌,不在名称也。 如食神带煞,透财为
  • 十八、论四凶神能成格
    十八、论四凶神能成格 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 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四凶神能成格者,以煞伤枭刃为相神也。印轻透煞,以煞生印
  • 十九、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十九、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在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
  • 二十、论星辰无关格局
    二十、论星辰无关格局 八字格局,专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败之权,况于局有碍。 即财官美物,尚不能济,何论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伤官,皆为美物,何谓凶辰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满盘孤辰八煞,何损其贵!格局既破,即使满盘天
  • 二十一、论外格用舍
    二十一、论外格用舍 八字用神,既专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盖因月令无用,权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此篇议论,似未明显。盖本书以月令为经,用神为纬,用神者,全局之枢纽也。月令之神,不能为全局枢纽,则不得不向别位干支取用。用虽别取,而其重心仍在月令
  • 二十二、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二十二、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人有六亲,配之八字,亦存与命。 六亲之名,由来甚古,义简而赅。汉代京焦说封,以克我为官鬼,我克为妻财,生我为父母,我生为子孙,同气为兄弟,并本身为六亲。命数之配六亲,实脱胎于此,名目虽殊,其理则一也。 其由宫分配之者,则年月日
  • 二十三、论妻子
    二十三、论妻子 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禄,四事并论。自此而外,惟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
  • 二十四、论行运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支,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八字,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富贵定于命,穷通系乎难,命中植物之种子,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虽有佳命而不逢时。则英雄无用
  • 二十五、论行运成格变格
    二十五、论行运成格变格 命之格局,成于八字。然配之以运,亦有成格变格之权。成格变格,比之喜忌祸福尤重。 何谓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运从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逢申子以会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会印成局,而运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类,皆
  • 二十六、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二十六、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支中喜忌,固与干有别矣,而运逢透清,则静而待用者,正得其用,而喜忌之验,于此乃见。何谓透清?如甲用酉官,逢辰未即为财,而运透戊,逢午未即为伤,而运透丁之类是也。 就是忽悠注:前面章节讲到,如果是月令藏干为透,运透出可以论之
  • 二十七、论时说拘泥格局
    二十七、论时说拘泥格局 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始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末也,今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 故见戊生甲寅之月,时上庚申,不以为明煞有制,而以为专食之格,逢甲减福。 丙生子月,时逢巳禄,不以为正官之格,归禄帮身,而以为日禄
  • 二十八、论时说以讹传讹
    二十八、论时说以讹传讹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异端。妄言妄听,牢不可破。 如论干支,则不知阴阳之理,而以俗书体象歌为确论。论格局,则不知专寻月令,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论生克,则不察喜忌,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论行运,则不问同中有异,而以干支相类者
  • 二十九、论正官
    二十九、论正官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就是忽悠注:官格最忌成格之支有刑冲破害,如甲生辛酉月,酉逢卯冲,酉刑,午破,戌害,其他可以列推,当然这仅仅是指地支,并为说明天干。但按《子平真诠》前例天干则忌丙合、丁克、庚混。然而
  • 三十、论正官取运
    三十、论正官取运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这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
  • 三十一、论财格
    三十一、论财格 财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为美。为财帛,为妻妾,为才能,为驿马,皆财类也。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 一亦不为过,太多则露矣。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不忌
  • 三十二、论财格取运
    财格取运,即以财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 其财旺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缓,不利七煞伤官;若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则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就是忽悠注:财格为第一主格,第一配属就是正官。如果仅有正官,喜身旺、印绶大运,不利七
  • 三十三、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 就是忽悠注:《子平真诠》的理论是印绶不分偏正。而《滴天髓》的理论则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任铁樵先生同样支持《滴天髓》理论,即正财、偏财、正
  • 三十四、论印绶取运
    三十四、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为正官,财运吉,食神、伤官吉。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就是忽悠注:印绶
  • 三十五、论食神
    三十五、论食神 食神本属泄气,以其能生正财,所以喜之。 故食神生财,美格也。财要有根,不必偏正迭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就是忽悠注:食神格是顺用格局,只能生扶泄
  • 三十六、论食神取运
    三十六、论食神取运 食神取运,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就是忽悠注:食神格为第一主格,配属为财,则以财食同日主比较,财食重喜帮身,财食轻喜财食。无论财食同日主孰高孰低,皆不易走正官
  • 三十七、论偏官
    三十七、论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乙亥、乙酉、乙卯、
  • 三十八、论偏官取运
    三十八、论偏官取运 偏官取运,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就是忽悠注:七杀格食神制,第一取运原则是,七杀同食神比较,七杀如果强过食神,则运喜帮助食神;食神如
  • 三十九、论伤官
    三十九、论伤官 伤官虽非吉神,实为秀气,故文人学士,多于伤官格内得之。而夏木见水,冬金见火,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变化尤多,在查其气候,量其强弱,审其喜忌,观其纯杂,微之又微,不可执也。 故有伤官用财者,盖伤不利于民,所以为凶,伤官生
  • 四十、论伤官取运
    伤官取运,即以伤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伤官用财,财旺身轻,则利印比;身强财浅,则喜财运,伤官亦宜。 就是忽悠注:伤官格为第一主格,配属为财,取运按财同日主之间对比,如果身强财浅则喜财,伤官亦吉;如果身弱财强,则喜印绶、比肩大运。 伤官佩印,运行官煞为
  • 四十一、论阳刃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阳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 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
  • 四十二、论阳刃取运
    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就是忽悠注:第一主格是阳刃格,第一配属为正官,大运喜助官,然而还要阳刃、正官互相比较根之多寡,深浅,如果官星根深,则喜欢印绶、比肩、比劫之大运,如果阳刃胜出,则喜财官
  • 四十三、论建禄月劫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劫财格,沈孝瞻先生是视同力量相等,用法等同。然而我在《论阳刃格》已经论述,各家对劫财格的看法,以及
  • 四十四、论建禄月劫取运
    禄劫取运,即以禄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禄劫用官,印护者喜财,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这相乘。伤食不能为害,劫比未即为凶。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配属正官用印绶,则忌官星逢合的大运、七杀大运。食伤虽然是能克制官星,但是有印绶护卫,不能为害,但也不见利。比肩、
  • 四十五、论杂格
    杂格者,月令无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列外格矣。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就是忽悠注:这是对第二十一章的补充。不过这里沈孝瞻先生侧面论证了有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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